四、責任四:主動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按照檢測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和申請重新檢測。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對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由安監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相關許可證件,并由工商行政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陽泉避雷檢測
五、責任五:配合各級氣象主管機構依法開展防雷安全監督檢查。按照氣象主管機構監督檢查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和材料。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各級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山西防雷工程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朔州避雷檢測
六、責任六:遭受雷電災害后,應當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并協助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和鑒定。
七、防雷安全重點單位:1.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 山西避雷塔
2.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山西避雷器
3.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業主單位。太原防雷公司
無論是什么類別的建筑物首先都須安裝適配的浪涌保護器等防雷裝置。 臨汾避雷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