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防雷安全,各地氣象主管部門會階段性發文要求加強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那么防雷安全主體責任除了使用合格的浪涌保護器等防雷裝之外 ,還有哪些呢?今天諾亞防雷結合相關政策法規,將防雷安全重點監管單位的防雷安全主體責任羅列如下:
一、責任一:安裝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 山西避雷驗收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安裝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城防雷檢測
二、責任二: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防雷裝置應當申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不得以欺騙、賄賂等手段提出申請或者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許可。不得涂改、偽造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有關材料或者文件。1.《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防雷裝置未經設計審核或者設計審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經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呂梁避雷檢測
2.《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第三十一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通過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的,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給予警告,撤銷其許可證書,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忻州避雷檢測
3.《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第三十二條,涂改、偽造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有關材料或者文件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朔州防雷檢測
三、責任三: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及時采取措施處理。《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未履行以上主體責任,導致雷擊造成火災、爆炸、人員傷亡以及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由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晉中避雷檢測
四、責任四:主動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按照檢測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和申請重新檢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對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由安監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相關許可證件,并由工商行政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陽泉避雷檢測
五、責任五:配合各級氣象主管機構依法開展防雷安全監督檢查。按照氣象主管機構監督檢查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和材料。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各級氣象主管機構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山西防雷工程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朔州避雷檢測
六、責任六:遭受雷電災害后,應當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并協助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和鑒定。
七、防雷安全重點單位:1.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 山西避雷塔
2.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山西避雷器
3.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的業主單位。太原防雷公司
無論是什么類別的建筑物首先都須安裝適配的浪涌保護器等防雷裝置。 臨汾避雷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