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自中國在2018年正式實施負面清單制度以來發布的第4個版本。
清單(2021年版)列有禁止準入事項6項,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多1項,許可準入事項111項,比清單(2020年版)少7項,共計117項,相比清單(2020年版)少6項。
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中,刪除“未獲得許可或資質認定,不得進行限定領域內雷電防護裝置施工,不得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事項。與此同時,在“未取得許可,不得從事建筑業及房屋、土木工程、海洋工程等相關項目建設”事項中,增加“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在“未獲得許可或相關資格,不得從事檢驗、檢測、認證業務”事項中,增加“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資質認定”。
2014年全國兩會結束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說了兩句諺語:“讓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此時新一屆政府啟動放管服改革剛開始一年。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中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因此,市場高度關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每年松緊調整,從中觀察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的方向。
今年9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副司長蔣毅在惠企紓困專題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確立,一批妨礙市場主體公平準入的隱性壁壘得到清理破除,清單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
10月14日,為期7天的征求意見階段結束,最終版的負面清單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