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將現場檢測結果經分析處理后形成的各項結果與報告(含原始記錄)中對應技術要求和設計施工要求逐項進行比較,判定規則如下: 1、對強制性和嚴格性標準要求,檢測結果滿足標準要求的判“符合”,否則判“不符合”。兩種評定結果均在報告中對應項評定欄中填寫。 2、對允許有選擇或有條件執行的標準要求,檢測結果滿足標準要求的判“符合”,填入報告中對應項評定欄;檢測結果不滿足要求的不作判定,可在備注中提出建議。
二、基礎檢測合格性判定 1、樁利用系數:現場目測樁的引用數量,根據圖設計要求,判斷是否合格。 2、柱主筋直徑:用游標卡尺現場檢測柱主筋規格,填寫樁主筋的直徑,單位為毫米(mm)。根據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判斷是否合格。示例:螺紋鋼φ20,圓鋼φ18。 3、樁利用主筋數:現場目測,填寫單樁實際被用作基礎接地體的主筋數量。 一般要求:單樁利用為四條,最少不少于兩條(正常情況)。 4、引下線間距:根據圖紙設計要求檢查引下線設置位置是否符合圖紙要求,特殊情況可以用激光測距儀或卷尺測量間距。 5、引下線利用主筋數和規格材質:目測和游標卡尺度量,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利用柱主筋作為引下線的鋼筋數,并標出其直徑大小。根據設計圖紙判定是否合格。示例:利用兩條φ20螺紋鋼作為柱主筋引下線,則填:2×φ20螺紋鋼。 6、引下線結構主筋色環:結構柱內作為引下線的主筋需要進行色標。一般要求結構主筋應在接頭處用黃色油漆涂刷長度2~5cm的色環。(實際檢測中,對油漆顏色和刷漆位置不做具體要求,但是需要滿足清晰、顯眼的目的。) 7、檢測承臺、地梁焊接施工質量:檢查承臺與樁焊接質量,根據設計要求判定是否合格。搭接焊要求:扁鋼與扁鋼搭接:長度為扁鋼寬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圓鋼與圓鋼搭接:雙面施焊時長度≥6倍直徑,單面施焊時長度≥12倍直徑;圓鋼與扁鋼搭接:搭接長度為雙面施焊≥6倍圓鋼直徑。 8、等電位預留:檢查總等電位和局部等電位數量、規格、材質、跨接(規格材質)和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圖紙要求,并判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搭接焊要求:扁鋼與扁鋼搭接:長度為扁鋼寬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圓鋼與圓鋼搭接:雙面施焊時長度≥6倍直徑,單面施焊時長度≥12倍直徑;圓鋼與扁鋼搭接:搭接長度為雙面施焊≥6倍圓鋼直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