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實行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體系
2.1 國家應急指揮機制
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大范圍的氣象災害,并造成較大危害時,由國務院決定啟動相應的國家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臺風、***雨、干旱引發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漬澇災害、臺風***潮、干旱災害等水旱災害,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雪、冰凍、低溫、寒潮,嚴重影響交通、電力、能源等正常運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啟動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嚴重影響通信、重要工業品保障、農牧業生產、城市運行等方面,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海上大風災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和國家海洋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
——氣象災害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由國家減災委組織實施。
2.2 地方應急指揮機制
對上述各種災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先期啟動相應的應急指揮機制或建立應急指揮機制,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指導。